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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怡婷 - 人事會計 | 2014-10-30 | 點閱數: 494
一、依據銓敘部 103 年 10 月 28 日部法一字第 1033883008 號書函轉勞動部民國 103 年 10 月 8 日勞動條 4 字第 1030132093 號函辦理。 二、旨揭性平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本法第 15 條第 4 項規定之 3 日陪產假,受僱者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 15 日期間內,擇其中之 3 日請假。」較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第 3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 3 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 3 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為寬,公務人員得否依性平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期間請陪產假一節,茲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銓敘部刻正研修請假規則有關陪產假給假期間規定;復以性平法係為保障性別工作...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會計 | 2014-10-30 | 點閱數: 420
一、旨揭到府團體施測相關事項如下: (一)測驗日期及時間: 10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4 時至 16 時 30 分,並請於當日下午 13 時 30 分前到達測驗試場。 (二)測驗地點:市府永華市政中心 10 樓東側小禮堂。 (三)注意事項: 1、考試通知單預定於本年 11 月 13 日寄發,成績單預定於本年 12 月 10 日寄發,考試通知單及成績單同步於寄發日開放於多益官網 http://www.toeic.com.tw 「考生專區」查詢。 2、測驗當天請攜帶身分證正本、 2B 鉛筆及橡皮擦應試。 二、檢附測驗時程表、多益測驗應試須知各 1 份。
活動 張雅玲 - 教導處 | 2014-10-29 | 點閱數: 359
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國小自然領域教材教法之創新與實踐學術研討會 詳見附檔!
活動 張雅玲 - 教導處 | 2014-10-29 | 點閱數: 375
轉知慈濟高中-生活中的文學講座 詳見附檔!
活動 張雅玲 - 教導處 | 2014-10-29 | 點閱數: 472
轉知-103 年度「本土語言評量優良命題徵選」暨「創意教 學方案徵選」 詳見附檔!
活動 張雅玲 - 教導處 | 2014-10-28 | 點閱數: 362
轉知-高雄應用科技大學舉辦-珍愛地球永續資源-2014 台灣野望國際自然影展系列活動 有意報名者,請先至「教育部技職校院南區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平台 http://sttlrc.kuas.edu.tw/main.php ,左側功能列點選「活動報名」,找到本活動報名連結,點選進入後填寫相關資料送出即可,額滿為止。 凡參與此活動可認證環境教育時數 4 小時。
活動 蔡泯宜 - 學務組 | 2014-10-28 | 點閱數: 410
說明: 一、為讓更多國人了解旅遊和運動結合之意涵,達到休閒更兼顧健康的目標,特舉辦旨揭活動,其活動徵件時間自 103 年 10 月 15 日至 103 年 11 月 30 日止,上傳相關圖文及影片運動遊記,就有機會獲得獎金、 iphone6 Plus 、捷安特腳踏車及運動商品提貨券等大獎。 二、本案活動詳情請上活動專頁(http://travel-sport.com.tw 查詢,倘有詢問事宜,請逕洽民視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許恆豪先生(電話: 02-25702570 分機 8208)。 三、檢附活動電子海報乙份。  
研習 張雅玲 - 教導處 | 2014-10-28 | 點閱數: 386
轉知-103 學年度本土語言資訊增能研習 詳見附檔!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會計 | 2014-10-28 | 點閱數: 836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0 月 14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30133510C 號函辦理。 二、為利執行前開事項業務,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承辦學校)協助建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服務系統,網址: https://certificate.moe.gov.tw 及統一受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發證審查服務(包括:加科登記、另一類科教師、教師證書遺失補發等),合先敘明。 三、旨揭要點修正,重點摘錄如下: (一)103 年 8 月 1 日起,依「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取得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因證書遺失、更改姓名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王怡婷 - 人事會計 | 2014-10-28 | 點閱數: 407
一、依教育部 103 年 10 月 17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30150584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推動健保改革並穩定健保財務,採擴大費基方案,經立法院修正通過之二代健保法業於 100 年 1 月 26 日公布,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實施。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規定,除第 5 類保險對象(以低收入戶身分加保者)外,保險對象如有法定 6 項(含利息)所得或收入,即應計收補充保險費。 三、檢送教育部函暨「退休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息所得扣取補充保險費之反映意見與回應說明」資料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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