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洪雪卿 - 輔導室 | 2017-02-08 | 點閱數: 591

Dear all,

轉知公告內容下:

主旨:為使經濟弱勢家庭之學生安心就學,請各校加強宣導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補助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1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07475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國民教育法第 5 條規定,避免在學學生因家庭經濟因素及突發困境而輟學,適時給予經濟上之支持,特補助其代收代辦費。

三、本案之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確認)等三類學生,補助方式為中央─地方─學校之三級協助防護,辦理流程如下:
(一)第 1 級防護:學校層級
      1、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由導師主動提報,或接受家長申請後由導師過濾確認。
      2、導師初核確認後由學校彙整,學校尋求教育儲蓄戶協助。
(二)第 2 級防護:地方政府層級

      1、學校經費不足時,提報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協助。
      2、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或由社會資源協助。
(三)第 3 級防護:中央政府層級
      1、縣市政府經費不足時,提報國教署申請協助。
      2、該署協助籌措經費並確保每位學生不因經濟因素失學。

四、為使社會資源合理運用,並使教育機會均等,請各校確依上開流程辦理,並依以下 3 階段確實審核:
(一)第 1 階段:教師於開學前應確實訪查學生生活情況,並於輔導紀錄表提出輔導及協助措施,學校彙整教師提報資料後,召開審核會議提出協助方案,如有經費不足,
提報所在地縣市政府。
(二)第 2 階段:縣市政府於開學前應提出急困學生協助方案,採編列預算補助或由社會公益團體協助。
(三)第 3 階段:縣市政府如有經費不足,得提報學生需求及相關計畫後,由該署專案補助。

五、本案補助原則為:
(一)經費不重複補助原則:排除政府政策已補助及私人機關補助或認養之學生。
(二)資源合理運用之教育機會均等原則:協助社會福利機制未能照顧及家中經濟突發狀況之學生。

:::

搜尋

主選單

[ more... ]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通報應變程序

:::

永康勝利國小臉書Facebook

OPEN ID密碼重設

密碼重設說明

霸凌/性別事件申訴窗口

電子信箱 tsaitsai1012@gmail.com

 電話06-3130011-822

公開徵信

成語隨時背

運籌帷幄
運籌,籌謀策劃;帷幄,古時軍中帳幕。泛指善於策劃或指揮,也用以比喻居幕後策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