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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姚老師 - 最新消息 | 2020-03-02 | 點閱數: 366

說明:

一、為落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輔導訪視機制,並透過輔

導訪視確保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理成效,請貴校配

合旨揭計畫辦理,並務請轉知設籍於學校之非學校型態個

人實驗教育學生與家長,俾維護學生相關權益。

二、旨揭計畫之個人實驗教育訪視,實施方式如下:

(一)輔導訪視面談:

1、實施對象:本市所有辦理「個人」實驗教育者(學生請

務必出席)。

2、辦理地點:本市立中山國民中學中山館(地址: 700 臺

南市中西區南寧街 45 號)。

3、辦理日期: 109 年 3 月 16 日(星期一)、 3 月 17 日(星期

二)、 3 月 23 日(星期一)、 3 月 24 日(星期二)共計 4 天。

4、家長及學生配合事項:

(1)請於當日繳交個人輔導訪視自評表書面 1 式 2 份(如附件 1-1)。另於 109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前繳交 1 份自

評表至設籍學校。

(2)訪視委員面談時間:每人 10 分鐘。同一家長有 2 名

子女實施實驗教育者,訪談時間 15 分鐘,有 3 名子

女實施實驗教育者訪談時間 20 分鐘。

5、請設籍學校配合事項:彙整貴校學生之自評表(每生 1

份),於 109 年 3 月 6 日(星期五)前,郵寄至隆田國小總

務處黃小姐收。

6、辦理方式與注意事項:

(1)採分組面談方式進行,請家長與學生依所安排之場

次時間準時參加(面談場次暨時間規劃表,如計畫

內容所示)。

(2)家長學生當日請先至報到處簽到(請依表訂時間提

早 10 分鐘報到),進入訪談會議室後請保持安靜

(若需要休息或其他事項,請至報到處)。

(3)因應防疫,僅限通行中山國中南門路出入口,入校

會量體溫及酒精清毒。

7、輔導訪視委員由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委員 2-3

位擔任之。

(二)實地訪視:

1、實施對象:設籍學校、委員或本局認為有必要實地訪

視者。

2、辦理地點:實施實驗教育之現場。

3、辦理日期: 109 年 4 月 14 日(星期二)。

4、家長及學生之配合事項:

(1)請於訪視當日繳交個人輔導訪視自評表,書面 1 式 3

份。

(2)依據排定時間到實施實驗教育現場,辦理實地訪視

(學生請務必出席)。

5、辦理方式及注意事項:

(1)由委員至現場進行輔導訪視。

(2)請學生及申請人就個案輔導訪視自評表的訪視指標

呈現與說明。

三、有關本年度輔導訪視事宜,請詳閱附件實施計畫辦理;亦

可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查詢表件及訊息

(http://nonschool.tn.edu.tw/)。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洽官田區隆田國小總務處黃小姐,電

話: 06-5791047 轉 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