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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淑卿 - 人事室 | 2021-06-05 | 點閱數: 270

一.有意願擔任 110 學年度國⼩暨幼兒園教師甄選監考⼯作⼈員(初、 複試)之正式教師,請於 1100611(星期五)下班前填寫https://forms.gle/uCCpnWFMFPDpbxiP9送出。
 二.1.初試工作講習時間地點:(倘為防疫需要變更講習方式或時間地點,將另行公告)
(1)第一次講習: 110 年 7 月 6 日(星期二)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德高國小。
(2)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初試監考人員,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2 、初試當天: 110 年 7 月 11 日(星期日)6 : 50〜11 : 40 ,地點:各考場(另行公告)。
3 、初試監考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
三.1 、複試工作講習時間地點: 110 年 7 月 19 日(星期一)14 : 00 ,地點:崇學國小、德高國小。
2 、複試當天: 109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五)7 : 40〜17 : 30 ,地點另行公告。
3 、複試工作人員,工作津貼計 1500 元(參加講習者講習費 200 元另計),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敘嘉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