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 112 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2 年 7 月 31 日公告編號 220838 。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正取 6 名(懸缺 2 、借調 1 、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 3)備取 6 名;聘期自 112 年到職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以市府核定為準)
*英語長期代理教師:正取 1 名(懸缺)備取 1 名;聘期自 112 年到職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詳細簡章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