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華老師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 源起:
王素華老師自小家境清寒,國小畢業後因導師特地家訪說服父母,才得以重回成功國小就讀一年並翻轉命運。王老師於民國 46 年分發至石門國小服務,雖僅服務兩年,但對安平有深厚感情。民國 56 年王老師與先生前往加拿大開啟辛苦歷程,在異國仍深切懷念教職生涯第一站的石門國小。為鼓勵石門國小學弟妹立志向上,特設立此獎學金。
二、 申請資格:
本辦法於 110 年訂定並執行。自 108 年度起,本校畢業生錄取「臺南第一高級中學」或「臺南女子高級中學」者均符合資格,每人限申請一次。
三、 申請手續:
- 錄取後請於當年度 12 月 1 日前向本校提出申請。
- 凡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合規定者,概不受理。
- 申請應繳交文件:
- 申請表一份(書面或電子檔均可)。
- 錄取相關證明文件。
- 頒發時間:於當年度石門國小校慶期間頒發。
四、 獎助金額與名額:
- 金額:每人新臺幣 3,000 元整。
- 當本獎助學金經費用罄時,停止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