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漁村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1.漁村學生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父母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漁民)資格之證明1份或本協會會員,自傳(500字)1份,及曾參加與漁村社區服務獲得優良事蹟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非必要文件,無者可免).
2.就讀國內中小學學生,並合於下列規定者均得申請: 國中、小學其智育成績60分以上。
3.國小組:10名,每名 2,000元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2月25日止(以郵戳為).
得獎學生名單於114年02月15日在本協會網站公佈.並由本協會個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