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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20 | 點閱數: 467
一、依據銓敘部民國 104 年 4 月 14 日部退五字第 1043956502 號書函辦理。 二、依銓敘部來函略以,參照財政部 101 年 2 月 2 日台財稅字第 10000478230 號及 102 年 5 月 8 日台財稅字第 10200020410 號函釋意旨,公務人員或其他法定人員因公受傷或殘廢,由其服務機關、學校或公營事業依規定核發之受傷或殘廢慰問金,依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7 款規定,免納所得稅;至於該等人員因公死亡而由遺族受領之死亡慰問金,則依同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亦免納所得稅。 三、檢送銓敘部原書函及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104 年 3 月 24 日函影本各 1 份。。
設備組 胡金清 - 公告宣導 | 2015-04-20 | 點閱數: 520
5/26 三年級同學將參予全民科學週活動,流程及時段請參考附件 請任課老師務必隨班指導 感恩
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20 | 點閱數: 507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4 月 15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047740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理念,教育部會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逐年提升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確保並提升教學品質,爰推動「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以下簡稱本專案學分班)。 三、本專案學分班學費全額補助修課學員,自 102 學年度至 107 學年度止( 102 年 7 月至 108 年 8 月),屆時將不再開辦,請各校積極鼓勵並薦送所屬正式教師踴躍參加。 四、經查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生活科技主修專長及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18 | 點閱數: 424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 104 年 4 月 14 日府教特字第 1040119843 號函。 二、請貴校轉知所屬專任輔導教師如欲介聘至彰化縣,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彰化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  
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17 | 點閱數: 648
一、依據本市 104 年度中等學校教師聯合介聘期程表規定暨公告編號 68517 辦理。 二、貴校 104 年度普通班不同科教師欲互相轉任者,學校應將調整狀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免報本局備查。另不同類(特教班轉普通班、普通班轉特教班、轉專任輔導教師)教師轉任,學校內缺額經控管後仍有缺額方得供轉任,且應將調整狀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本局備查。 三、請於 104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前提送教師評審委員會議紀錄及教師證影本等相關資料函報本局(轉普通班、轉專任輔導教師報課程發展科備查;轉特教班報特幼教育科備查)。 四、專任輔導教師轉任年限規定依當年度教師甄選簡章相關規定辦理。
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17 | 點閱數: 537
本專案學分班學費全額補助修課學員,自 102 學年度至 107 學年度止( 102 年 7 月至 108 年 8 月),屆時將不再開辦,請各校積極鼓勵並薦送所屬正式教師踴躍參加。 經查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生活科技主修專長及地球科學主修專長、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童軍主修專長及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等係屬非專長授課師資比率偏高、亟待改善之主修專長。 為降低本市薦送及未來報名學分班人數之誤差值,各校推薦時,請所屬教師考量未來教育部開設課程之地點及其他不確定等相關因素,並將薦送表於 104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前送(寄)本局課程發展科...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17 | 點閱數: 526
一、教師自願退休部分: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一)資格條件:任職 5 年以上年滿 60 歲者或任職滿 25 年。 (二)退休生效日期:    1. 教師以 2 月 1 日或 8 月 1 日為限。    2. 未銓敘職員得不受 2 月 1 日或 8 月 1 日之限制。 (三)退休金領取方式:    1. 任職 25 年以上未滿 50 歲或任職 5 年以上未滿 15 年符合申請退休資格條件者,僅能支領一次退休金。    2. 其他依個人意願選擇退休金支領方式。 二、公務人員自願退休部分: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法」 (一)資格條件:任職 5 年以上,年滿 60 歲...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訪客 - 公告宣導 | 2015-04-15 | 點閱數: 479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3 月 25 日府人考字第 1020262398 號函辦理。 二、為端正公務紀律,請務必宣導同仁正確服勤觀念,於每日上下班時刷(簽)到退,並於辦公時間確實配戴員工識別證,如未依規定刷(簽)到退,務必嚴格執行曠職處理,且不得於事後予補請假,本府亦將不定期查察,倘有異常服勤情形一律依規定懲處。 三、同仁如有請假應於事前完成請假手續,倘在辦公時間有因公外出之情形,應辦妥公出登記,登記欄位包含日期、職稱、姓名、起迄時間、前往地點、外出事由,經權責單位主管核章後始得離開辦公處所,以維護同仁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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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either a daring adventure,or nothing.

生命不是勇於冒險,就是荒廢生命。

海倫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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