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依據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112 年 7 月 17 日南市人給字第 1120924860 號函辦理。
二、為服務偏遠地區領受人及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之便利性,考量中華郵政分支機構分布全國各偏遠地區,且其儲戶普及性高等條件,爰增列委託中華郵政辦理本基金代付業務。
三、符合申請撥入中華郵政帳戶資格者,相關作業規定說明如下:
(一)適用範圍
1、偏遠地區退撫給與領受人(不限支領退撫給與種類)。
2、支領新制一次性退撫給與者:包括一次退休(職、伍)金、一次撫卹金、遺屬一次金、發還原繳付基金費用、資遣給與、未併計年資退費等。
(二)本市偏遠地區適用範圍為大內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龍崎區。
四、檢附原函各 1 份。
牛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