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派作業,擬請貴機關(單位)、學校及團體依附件之員額數,薦派人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裨益選舉事務推動順遂,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選舉委員會 108 年 7 月 8 日南市選一字第 1083150249 號函辦理。
二、第 15 任總統、副總統及第 10 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 109 年 1 月 11 日舉行投票,請依本所分配之員額推薦職員、教職員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若惠蒙同意,俟後有關選務之需,請惠准其公假;選務工作完成後,請依臺南市選舉委員會規定辦理敘獎及補假之相關事宜。
欲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請填寫工作名單如附檔
請各位老師及同仁(含代理代課老師)踴躍參加並於 8 月 1 日前至人事室登記,謝謝大家配合。
泰戈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