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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訪客 - 人事會計 | 2020-12-11 | 點閱數: 306

檢送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 12 點、第 14 點、第 15 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旨揭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
點)第 12 點、第 14 點、第 15 點,業經本部於民國 109 年 11 月
30 日以部銓三字第 1095300346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
生效。請各機關辦理本(109)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
關事宜時,切實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及本要點辦理。
二、各機關受考人如有本部本年 6 月 18 日部法二字第
10949464921 號令規定,因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而不辦理
考績(成)之情形,其資料報送事宜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本年度內之考核期間成就前開不辦理考績(成)條件者:
請於報送本年度年終考績(成)案時併同於考績人數統計
表備註欄加註是類人員之人數、姓名、職稱、職務編號
及其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之事由等資料。

(二)110 年度起之考核期間成就前開不辦理考績(成)條件者:
請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2 條及第 7 條規定時程,
並依本要點第 12 點規定報送其不辦理考績(成)之資料;
年度中如有遺漏未隨時報送者,得併同各該年度之年終
考績(成)案報送。
(三)又以網路系統報送不辦理考績(成)人員資料之資訊程式
尚在研修中,細部作業方式將於程式修改完成後,另行
通函各機關配合辦理。
三、另本要點第 12 點、第 14 點、第 15 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對照
表及修正後全文業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銓敘法規/法規
動態/銓審司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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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can do anything we want as long as we stick to it long enough.

只要我們能夠堅持下去,我們可以做任何事。

海倫凱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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