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避免學生課後至未立案補習班或課後照顧中心(安親
班),產生安全疑慮,請貴校協助於班親會、週會……等管
道,轉知家長以下訊息:
(一)立案短期補習班: 請至全國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 https://bsb.kh.edu.tw/)查詢。
(二)立案兒童課後照顧中心: 請至臺南市教育局/社會較育科
/專題網站/課後照顧中心專區( https://http://boe.
tn.edu.tw/)查詢。
二、另有關補習班或課後照顧中心交通車接送服務,請協助向
家長宣導檢視接送車輛是否放置本局核發之學生交通車標
章(如附件),並嚴禁超載。如涉違規,本局將依兒童及少
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
泰戈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