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 111 年 5 月 20 日教育局公告 197675 辦理。
二、本市111 年 5 月 23 日至 29 日暫停實體課程,教職員工【以到校為原則】,俾使學校整體校務順暢運作,兼顧行政業務、 線上教學、防疫及到校學生照顧、學習、用 餐等人力調配。
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教師兼行政人員、職員工)具有下列情形者,得由學校優先配置採居
家線上教學/辦公,並適時實施線上巡堂,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1)懷孕。
(2)有 12 歲 以下小孩需照顧等情形。
(3)同住家人確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申請居家線上教學/辦公,請填妥本申請表(如附件)送人事室,俟【校長核准日始生效】。
海倫凱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