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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珮蓉 - 學務處公告 | 2019-05-14 | 點閱數: 446

一、甄選主題:
為緬懷「古寧頭戰役」參官 為緬懷「古寧頭戰役」參官 為緬懷「古寧頭戰役」參官 兵忠肝義膽、獻身報國的 兵忠肝義膽、獻身報國的 兵忠肝義膽、獻身報國的 犧牲奮鬥精神, 犧牲奮鬥精神, 犧牲奮鬥精神, 犧牲奮鬥精神, 犧牲奮鬥精神, 犧牲奮鬥精神, 結合今 (108) 年戰役 70 周年,以「 臺海 守護第一戰 、古寧 英烈 耀千秋 」為 設計 主軸 ,凸顯 國軍 為守護家園 ,抗敵 奮戰不懈,確保臺澎金馬之百姓生活 奮戰不懈,確保臺澎金馬之百姓生活 奮戰不懈,確保臺澎金馬之百姓生活 福祉與國家生存發展 ,藉由作品 彰顯 國軍官兵的英勇事 蹟。
二、 甄選對象:
凡具備中華民國籍者均可參加 (需檢附身分證明 )。

(二)收件日期:
自 10 8 年 4 月 1 日起至 日起至 日起至 6 月 15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活動簡章如附件 2 )。
(三)評選日期:
收件時間截止後, 收件時間截止後, 收件時間截止後, 收件時間截止後, 收件時間截止後, 收件時間截止後, 收件時間截止後, 收件時間截止後, 由計畫 執行 組進行資格審查 組進行資格審查 組進行資格審查 組進行資格審查 組進行資格審查 組進行資格審查 組進行資格審查 後,評 審組 於 10 8 年 7 月 15 日前 完成評選 作業。
(四)得獎公告:
得獎名單 得獎名單 得獎名單 得獎名單 於簽奉國防部 國防部 國防部 部長 核定後 公告 於國防部 「政 戰資訊服務網 戰資訊服務網 戰資訊服務網 戰資訊服務網 戰資訊服務網 戰資訊服務網 」、「全民國防教育網 全民國防教育網 全民國防教育網 全民國防教育網 全民國防教育網 全民國防教育網 全民國防教育網 」、「全民國防臉書 全民國防臉書 全民國防臉書 全民國防臉書 全民國防臉書 全民國防臉書 專頁 」及青年日報 及青年日報 及青年日報 及青年日報 及青年日報 ,並寄發 並寄發 並寄發 得獎人員通知 得獎人員通知 得獎人員通知 得獎人員通知 得獎人員通知 得獎人員通知 函,未獲獎 ,未獲獎 ,未獲獎 ,未獲獎 者不另通知 。

、作品規範:
(一)參選作品 參選作品 參選作品 應為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參選人依甄主題設計製作之原創性著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作,並不得為其他競賽之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得獎作品,如有利用他人著 作時應檢附來源依據及相關授權證明文件 。
(二)每一參選人報名之作品,以 每一參選人報名之作品,以 每一參選人報名之作品,以 2 件為限, 件為限, 件為限, 參選 作品 應 以圖像為主、文字輔 圖像為主、文字輔 圖像為主、文字輔 圖像為主、文字輔 圖像為主、文字輔 圖像為主、文字輔 圖像為主、文字輔 圖像為主、文字輔 圖像為主、文字輔 ,內容須結合 內容須結合 內容須結合 內容須結合 內容須結合 「古寧頭 古寧頭 古寧頭 戰役 70 周年」 及「臺海守護第一戰 臺海守護第一戰 臺海守護第一戰 臺海守護第一戰 臺海守護第一戰 臺海守護第一戰 臺海守護第一戰 、古寧 英烈耀千秋 英烈耀千秋 英烈耀千秋 英烈耀千秋 英烈耀千秋 」等元 素意涵 。
(三)作品 請以 Photoshop 、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相關 繪圖軟體製作 (手繪稿件不予評比 ),尺寸為 200 ×200 mm (尺寸包含 3mm 出血邊),解析度為 出血邊),解析度為 600dpi 。
(四)圖徽形狀不限 圖徽形狀不限 圖徽形狀不限 圖徽形狀不限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圖文編排請與邊距保留適當離避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免日後運用獲獎作品,造成版面圖文被裁切之情形 (如附件 3) 。
(五)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作品予納 評選 作業。
六、 繳件規定 及報名方式 :
(一)作品繳交時應附報名表、著財產權讓與切結書 作品繳交時應附報名表、著財產權讓與切結書 作品繳交時應附報名表、著財產權讓與切結書 (如附 件 4 、 5)、作品光碟片 及 A4 紙排版列印彩色稿 2 份。
(二)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為維護著作人權益與得獎品爾後運用效,參選之 著作人均應填寫「財產權讓與切結書」,於其參選 著作人均應填寫「財產權讓與切結書」,於其參選 著作人均應填寫「財產權讓與切結書」,於其參選 著作人均應填寫「財產權讓與切結書」,於其參選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作品得獎後,將著財產權無償全部讓與國防未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填寫者不納入評選;參人未滿 20 歲者,應由法定代 歲者,應由法定代 歲者,應由法定代 歲者,應由法定代 歲者,應由法定代 歲者,應由法定代 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理人 於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共同簽章,法定代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未共同簽章者不納入評選 ,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另本部擁有重製、 改作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編輯、公布等權利,供紀念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活動及全民國防教育推廣 運用 。
(三)作品應儲存於光碟內 (封面書明參選人姓名 ) ,檔案模 ,檔案模式為 CMYK 模式,區分 模式,區分 模式,區分 2 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 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 個資料夾,分別儲存未合併圖層 之原始檔案( 之原始檔案( *.PSD 、*.CDR 、*.AI*.AI ),及已完成圖層合 ),及已完成圖層合 ),及已完成圖層合 ),及已完成圖層合 併檔案(格式為 *.jpg )。
(四)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作品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 參選人 參選人 於備妥上述資 備妥上述資 備妥上述資 料後,應 以掛號郵寄: 以掛號郵寄: 以掛號郵寄: 以掛號郵寄: 以掛號郵寄: 104 臺北市中山區安路 臺北市中山區安路 臺北市中山區安路 臺北市中山區安路 臺北市中山區安路 臺北市中山區安路 臺北市中山區安路 409 號 ,並註明 【政 治作 戰局文宣心處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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