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滑動圖
:::
宣導 莊坤穎 - 教導處公告 | 2017-05-02 | 點閱數: 356

1. 106 年房屋稅 5 月開徵囉!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線上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
     作業系統線上查繳稅,開放繳稅服務即日起至 6 月 2 日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2.106 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未收到繳款書者,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四大超
     商多媒體資訊 kiosk 機(如 ibon 或 famiport 等)列印定期開徵繳納單,至櫃臺繳納(限
     2 萬元以內)。

3.106 年房屋稅比去年增加超過 3 萬元者,得就增加之稅額申請分期繳納房屋稅,繳
    納期數得分 6 期開立繳款書,每期一個月。提醒符合前述分期繳納規定的民眾,
   可於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即 106 年 5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

:::

↓ 本頁 QR Code ↓

https%3A%2F%2Fschoolweb.tn.edu.tw%2F%7Estaes_www%2Fmodules%2Ftadnews%2Findex.php%3Fncsn%3D9%26nsn%3D1092
:::

請選擇使用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