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府111年6月9日府客文字第1110746519號函辦理。
二、本市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為推動客家語言,深耕客家文化,開辦「111年臺南市客家兒童合唱班」,藉以建立孩童客家文化記憶與根基,培養才藝能力及藝術鑑賞,傳遞客家之美。
三、招生日期至111年6月30日止,詳細資訊請參考招生簡章及師資介紹,或至該會官網(https://web.tainan.gov.tw/hakka/ )查詢,或洽該會文教推廣科薛先生(06-2991111分機8221)及蕭小姐(06-2990245)。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