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政府教育局112年2月7日南市教社字第1120152898A號函轉本市麻豆區麻豆國民小學112年1月19日麻豆小輔字第1120082899號函辦理。
二、欲參加者請於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將作品及作品標籤(需電腦打字,如附件)送至本校學務處學生活動組,逾時恕不予辦理。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