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0月16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21328766號函轉本市政府衛生局112年10月11日南市衛疾字第112017992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健康,減少疾病在校園內傳播並擴散至社區,進而間接保護老人及幼兒等高風險族群,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之旨揭學生均為「112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公費流感疫苗之接種對象,針對該對象採集中接種作業,倘無法於校園接種,請於該校集中接種完畢後持補接種通知單至指定合約院所接種,家長則另依院所規定自付其他相關醫療費用。
三、本市入校接種疫苗廠牌採「先到貨、先鋪貨、先使用」原則,提供給本市校園公費對象、教育局所屬及隸屬國教署學校50歲以下教職員工施打。
四、校園接種合約院所將於接種日前告知本校當日接種疫苗廠牌後,本校再行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