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三村國民小學112學年度課後照顧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臺南市三村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二、甄選項目:課後照顧教師1名。
【工作時間】:星期一、三、四、五中午12:30~下午17:30,星期二下午16:00~17:30
【聘用期程】:113年2月16日~113年6月28日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1.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各款之情事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規定情事者。
**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2.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3.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褓姆人員不包括在內。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 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四、報名方式:
(一)請備妥相關資料,於113年1月8日(一)16:00前親送本校教務處。
(二)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所需繳交書面證件資料:
1.報名表(含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3.報名資格證明證件影本。
4.學經歷證件影本。
5.專長項目證明或特殊優良事蹟及經歷之證明文件或資料影本。
6.退伍證影本(男性教師)。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甄選方式:
(一)資料審查為主。
六、甄選結果:
(一)113年1月中旬公布於臺南市教育局公告與永康區三村國小網站,並電話通知。
(二)本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活動,遇有缺額,得自錄取名冊人員中依成績高低遞補、錄用。
七、報到:
(一)錄取人員錄取後依照學校通知時間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並繳驗報名相關證件正本,逾期視同放棄。
八、聘用期間:
(一)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需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二) 表現佳者經學校考核通過,得予續聘之。
(三)核薪計算方式:依據臺南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助經費規定辦理。
(四)錄取後由學校自主安排學期授課教師及授課班級,不得異議。
(五)任用期間若發現教學不力時,經學校主動通知,得適時終止契約。
(六)任用期間若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於一個月前告知。
九、聯絡方式:
(一)校址:臺南市永康區鹽行路2號。
(二)電話:06-2531850#701。
(三)聯絡人:教務主任。
十、備註:本公告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