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研習方式:實體課程
二、辦理類別與對象: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三)教學輔導教師:
三、研習場次
(一)初階研習:7/1-7/5及8/5-8/9,共十場次,每場次為1天研習。
(二)進階研習:7/1-7/2及8/5-8/6共二場次,每場次為2天研習。
(三)教學輔導教師研習:7/3-7/5.7/8及8/7-8/9及8/12共二場次,每場次為4天研習。
四、研習課程表詳見附件研習計畫。
五、報名方式:請於各場次研習前三天至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