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04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臺南市國民中小學之現職合格教師。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1至7款之各款情事者。
三、工作方式:協助本局課程與教學重點業務執行與規劃。
四、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04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前逕以電子檔寄至sufanyi@tn.edu.tw,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五、曾任國民小學教務(導)處相關職務及經歷者優先錄取。
六、檢附本案甄選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