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要點」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
(二)本局暨所屬機關人員。
(三)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課)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三、作品以最近3年內發表,並以3件(含合著作品)為限,本次審查之作品以中華民國101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發表為限。
四、請申請者於104年8月31日(一)至104年9月10日(四)17時於【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入口網】(http://activity.tn.edu.tw/paper/),依照網站「實施計畫」、「申請流程」、「系統教學」等單元說明進行報名與資料上傳,逾時不予受理。
五、配合第二官方語政策,本年度成績證明書以中英文對照方式製發,請申請者於報名時務必填寫中英文姓名、中英文著作名稱,俾利承辦學校成績證明書之製作。英文姓名範例(王大明,Wang, Da-Ming姓氏在前,第一個字大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