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103年9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112063A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及教育局彙整之「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辦理退休、相關退休年資併計及退休金核給規定一覽表」各乙份,請詳參該函規定,以維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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