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3年6月21日台人(一)字第0930070899號令、94年1月11日台人(一)字第0930175267C號令及94年12月14日台人(一)字第0940151536C號令,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06年2月7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060003991B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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