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民國103年8月7日南市教政字第1030750917號函轉據據本府103年7月29日府政查字第1030711481號函辦理。
二、邇來市府屢接獲檢舉本府員工疑有溢領交通費、差旅費暨加班費等情事,請同仁應覈實申報相關費用,勿因圖小利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