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07)年度公費流感疫苗開打日期調整為10月15日。
實施對象如下:
一、50歲以上成人。
二、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三、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四、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五、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六、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
七、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八、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含BMI≧30)、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九、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與境外臺校,但不含補校)、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以及屬「中途學校-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
提醒符合以上公費條件的民眾,應於疫苗開打後儘速完成接種,防範流感威脅。
如有流感相關疑問,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