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3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6271號函辦理。 二、本案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6月28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本案聯絡人:救國團總團部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02)2596-5858轉208,電子信箱:s130710@cy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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