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第3點,業經該部於108年5月10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80059442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部108年5月10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059442C號函辦理。 二、旨案電子檔得於該部網站(https://www.edu.tw/)-教育資料「法令規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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