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7月1日衛部護字第1081460764號函轉108年7月5日臺教學(三)字第1080097493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如附件,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15日止,有意願者請逕行薦送本府家庭暴力及(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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