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園收退費基準依據「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第二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109年2月25日至109年7月14日止】
三、自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代收代辦費不從郵局直接扣款,將改由「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辦理,繳款方式多元。每學期由導師發繳費單,學校不收現金,繳費單上會有繳費明細和繳款方式說明,請自行選擇繳款方式,繳款完成後,將第二聯交回給導師完成繳款,若是選擇信用卡繳費,請在第二聯備註欄「□信用卡繳費」打勾後繳回。
細詳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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