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善化區茄拔國小何麗玉校長調任至永康區三村國小。
  • 113年7月25日13:30-14:00舉行萬安47號演習,進行人車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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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郁玟 - 學校公告 | 2020-03-24 | 點閱數: 410

Q:請問教師因子女自疫區回國,請防疫隔離假是否支薪?A:教師子女返國居家檢疫期間,教師本人依現行防疫措施相關給假規定,應回歸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定辦理請假,並無適用防疫隔離假。

另依教育部人事處109年3月19日請假圖卡所示,如因照顧受隔離、檢疫之家屬,且家屬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情形者,方得申請防疫隔離假,目前防疫隔離假給假期間,尚無不支薪之規定。

 

Q:請問學校老師配偶最近回國依規定需居家檢疫,共同生活之教師可否到校上班?A:一、有關本局學輔校安科109年3月19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90374140號函計達,該函係規定學校(園)學生共同生活家人若受有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自即日起,由學校核予防疫假在家自主學習;倘為自主健康管理者,得申請防疫假。

二、該函規範的對象僅限學生,如係教職員工有上開情事,因與現行防疫措施相關給假規定未符,爰仍請回歸依各類人員請假規定辦理。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2條所定生活不能自理之情形者,應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 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 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 者。 三、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 四、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 五、國民小學學童或未滿十二歲之兒童。 六、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 級之身心障礙者。 七、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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