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同仁於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如有婚喪情形,得否延後請假?
因應作為:
一、婚假部分:在防疫期間,同仁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婚假,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
二、喪假部分:在防疫期間,機關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同仁喪假,而同仁確有延後請喪假需求,機關得審酌於同仁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1年之期限內核給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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