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支援事項:
1.協助維護學生上放學路隊秩序與安全。
2.提供學生被搭訕、跟蹤或偶發事件時之安全庇護場所。
3.提供學生緊急電話借用服務。
4.提供雨天時躲雨或輕便雨具借用服務。
5.上放學時段與夜間在外逗留學生之通報與協尋。
6.協助處理學生校外事故、暴力事件,並儘速與學校及當地警察機關聯繫。
(二)招募原則:
1.學生上放學路隊經過之區域範圍,自願擔任服務工作且經政府立案之1樓商店或住家。
2.學區內之機關(構)均應招募納入:如公所、警察局(分局、派出所)、村鄰里長辦公室、農會等。
3.學校志工、家長委員住家、便利商店列為優先招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