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 26 條第 1 項所定「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是否包含「公立幼兒園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2 年 7 月 13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20064948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公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