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再次實施線上教學演練之注意事項、線上教學與學習參考指引
重要 2020-12-30 · 蘇怡婷 · 教務處 · 點閱數:36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2 月 21 日台教授國部字第 1090157205 號函辦理。
二、因應疫情變化,本局為超前佈署持續掌握線上教學人力及資源調配,整備網路情形,並使學校師生更臻熟練線上教學設備及方式,請本市所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再次實施線上教學演練,說明如下:
(一)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止。
(二)對象:本市所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三、辦理線上教學演練之教師予以鼓勵嘉獎乙次。
四、教師實施演練時請依據線上教學演練注意事項及線上教學與學習參考指引(詳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