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衛生局業於110年5月24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089620A號公告「為防堵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區傳播,本市公告餐飲業等業者禁止提供內用飲食等防疫措施」
轉知 2021-05-28 · 蔡芃郁 · 學務處 · 點閱數:189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5 月 2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89620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及勸導民眾落實餐飲業等業者禁止提供內用飲食等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