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身心障礙者因疫情加劇的多重弱勢處境,應採取更積極措施保障其基本人權」,其教育權之保障,請貴校務必落實身心障礙學生遠距教學之個別特殊需求,維護受教機會均等
2021-07-09 · 黃淑珍 · 輔導室 · 點閱數:238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0 年 6 月 30 日府社身字第 1100796794 號函辦理。
二、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強調身心障礙學生教育權摘錄如下:CRPD 核心原則「合理調整」尤其應廣泛落實在身心障礙學生的遠距學習,以確保障礙者的就學權與其他國民同獲保障。
三、基上所述,本市停課不停學、相關疫情紓困活動,請貴校教育人員務必合理調整特教支援服務、積極保障身障學生之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