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友善校園計畫-生命教育自殺傷防治課程研習
公告 2024-05-22 · 蘇怡婷 · 輔導室 · 點閱數:137
說明:
教育局將調查各校教職員參加本研習完成率,煩請各位教職員同仁撥冗至愛課網觀看並於6/28(五)前完成,感謝!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218334 號公告辦理。
二、每年需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研習時數至少 4 小時,參加對象如下:
(一) 學校行政人員(教職員工):
1.兼行政職之教師、校護、工友、幹事、人事主任、會計主任...等皆應參加。
2.約僱人員:保全、廚工、行政支援人力...等鼓勵參加。
(二) 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
1.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
2.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鼓勵參加。
(三) 校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三、開課日期: 113 年 5 月 10 日~113 年 7 月 31 日。
四、課程內容:
(一) 「校園自殺防治危機應變處理」: 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558。
**上課時間須累積 210 分鐘以上、隨堂測驗 80 分以上(可重複測驗)。
**測驗題目總共 10 題。
(二) 「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https://icourse.tn.edu.tw/info/10000559
**上課時間須累積 210 分鐘以上、隨堂測驗 80 分以上(可重複測驗)。
**測驗題目總共 10 題。
五、觀看完成後,請至愛課網à「我的課程」à「我的學習歷程」截圖「已完成研習時數時證明」傳給輔導組即可,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