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文版網頁及本站翻譯

學生常用連結
公告 張芳瑜 - 學務處 | 2025-07-16 | 點閱數: 3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7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4409 號函暨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法第 25 條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2025 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辦理。

二、颱風過境挾帶豐沛雨量,造成積水處或積水容器增加,易提升病媒蚊孳生風險,爰請學校務必於颱風過境或大雨後,儘速完成環境巡檢,加強清除戶外積水容器及溝渠,落實「巡、倒、清、刷」工作,以避免孳生病媒蚊,如有施工地點、空屋、空地、宿舍、廁所及生態園區等風險較高場所,更需加強檢視與強化相關防治作為。

三、暑假期間仍請持續依據學校登革熱防疫計畫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清除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如附件),妥善運用校內人力,分區分工,落實每週及雨後環境巡檢及清除積水,避免孳生病媒蚊,並請運用多元管道加強教職員工生之衛教宣導,暑假期間倘欲前往登革熱疫情流行之國家

旅遊,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並於返國後 14 天內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如出現疑似登革熱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個人旅遊史、活動史及接觸史,以利醫師診斷及治療。

四、亦請持續落實容器減量工作,盤整及檢討校園內植/盆栽等各項容器擺放之必要性並善盡維護管理責任,建議將不必要之容器、直/盆栽等移除,避免積水,減輕學校環境維護管理負擔,以維護師生健康,提供安全、宜人的學習環境。

五、本府環保及衛生單位將於暑假期間進行校園登革熱防治專案稽查,經查獲孳生源者,將依法進行告發處分,本府已公告自 114 年 4 月 1 日起,經查獲孳生源,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25 條及第 70 條規定,處罰緩 3,000 元至 15,000 元,無改善期。

六、登革熱疫情訊息、 Q&A 、預防方法及孳生源清除等相關資訊,請上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或本局登革熱防治專區( https://dengue.tn.edu.tw/ )下載運用,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 1922(或 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