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二、本案徵選活動以「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按學校規模送件件數規定如下:
(一)6 班以下學校:各類最多 5 件。
(二)7-24 班學校:各類最多 10 件。
(三)25 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
(四)幼兒園組:繪畫類至多 5 件。
三、有關班級數之認定以普通班為主,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四、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本(113)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9 月 4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送至學校輔導室參加初選。
(二)報名方式:皆採線上統一報名,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學校報名總表,並於每件作品後貼妥報名表。
(三)送件時間:本(113)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9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送達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730 台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 2 樓),逾期恕不收件。
五、請貴校承辦處室務必將旨揭計畫內容於學校網站公告周知,同時轉達校內各班級導師協助轉知所屬學生本活動相關訊息。
六、檢附本案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