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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 總務幹事 - 一般公告 | 2021-08-04 | 點閱數: 485

一、標的物:報廢財產及物品一批。本批標的物中之廢資訊物品包括個人電腦、平板電腦及電腦螢幕等回收時,得標廠商需繳交受補貼機構開立之最終交付受補貼機構處理憑證即流向證明,格式如投標須知附表2

二、底價:訂有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三、領標:

(一)時間:110年8月4日(星期三)上午12時起至1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中午12時止。

(二)地點:臺南市西門路一段306號,大成國民中學總務處。

(三)方式:至本校親領或逕自本校網頁自行下載相關文件。

四、投標:

(一)文件:投標時請檢附以下文件:

1、投標廠商設立或登記、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證明影本。

2、報廢財產投標單。

(二)方式:有意投標者請依照投標須知填寫,郵遞投標或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收。

五、截標時間:1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

六、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0年8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時0分假本校慎思樓一樓會議室進行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上午9時30分同地點開標。

七、開標決標:

(一)由本校主辦單位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當眾點名拆封審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標無效:

1、無上述投標文件者。

2、投標單所填投標金額經塗改未蓋章、或雖經蓋章而無法辨識、或未以中文大寫者。

3、投標人資格不符或投標單所填標的物、投標人姓名,經主標人及監標人共同認定無法辨識者。

4、投標單之格式與本校公告之格式不符者。

(三)決標: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之最高標價且高於底價者為得標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如最高標價有2標以上相同時,應當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2標相同時,比照辦理。

八、備註:

(一)得標廠商得標後應於開標之次日起7日內(110年8月18日止)以前持本校製發之繳款書至出納組一次繳清。逾期未繳納者取消得標資格,由次高標遞補。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二)得標人繳清價款、再經本校確認後,本校即於3日內(工作天)交付標的物,拆運及吊車成本均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廠商若逾交付期未至本校拆運者,本校將標的物拆解運至他它處暫存,廠商不得異議。

(三)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四)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校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