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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 事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4-03-05 | 點閱數: 185

臺南市立大成國民中學113年度游泳池救生員甄選簡章

  • 報名資格:
  • 性別、年齡不拘(男性役畢優)。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體育(相關科系)尤佳。
  • 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見註1)。
  • 具有教育部所訂「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8條規定之救生員證書(照),其救生員證格式須有「教育部體育署」字樣
  • 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及各式游泳技巧。
  • 無性騷擾、性侵害、傷害或有妨礙執行業務相關之前科紀錄,且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上班時間及工作指派與調遣。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1:依臺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及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021     

     10日南市衛疾字第1020002308號公告規定,健康檢查項目為「胸部X光肺結核

      檢查」、「傳染性眼疾檢查」及「傳染性皮膚檢查」等三項。

  •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 報名時間:公告日起至113年  3  日(星期)下午5時止。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自行送達者,以本校總務處收件時間為憑)

  • 報名地點:大成國中總務處,電話:06-2630011#601、602 。
  • 報名方式: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寄至總務處。(本校地址:臺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306號)。
  • 聘用期間:113年 4   22  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 工作時間: 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中午休息1小時。
  • 工作內容:詳見僱用契約書第三點。
  • 薪資待遇:
  • 薪資:每月新臺幣28,776元(含自付勞、健保費用)。契約期間,因法令變更、政府政策或其他法定原因而調整者,經本校簽奉機關首長核准後配合調整,須補發差額者亦同。
  • 年終獎金:得由本校視年度預算額度酌予核發。
  • 應繳表件:
  • 報名表(附件一,需檢附照片)。
  • 服務經歷證件影印本(無者免附)
  • 身分證正反影本。
  •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 救生員證影本。(應有「教育部體育署」字樣)
  • 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 (未附者得於錄取報到時繳交,惟屆時如無合格證明文件,將取消錄取資格)。
  • 切結書(附件二)。
  • 切結書 (附件三)。
  • 良民證(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
  • 甄選方式
  • 資格審查(50%):通過後始得參加複試

        審查符合資料者,將以電話個別通知面試,不另寄送紙本通知,故提醒報

        名人員務必注意手機來電訊息

  • 口試(50%):
  1. 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2. 地點:本校中山大樓二樓會議室。
  3. 評分標準:包括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偶發事件處理、救生員經歷等項目。
  4. 口試時間:每人以15分鐘為限,含委員提問及答詢。
  • 依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總分相同者依口試成績順序錄取,口試成績仍相同者,由本校抽籤決定之。
  • 甄選結果:
  • 最晚於口試結束後7日內於本校網址公布甄選結果,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 正取人員接獲通知後3日內,應於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以確認其應聘意願,如有困難應於事先向本校聯繫說明無故未於期限內未報到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 附註:
  • 為簡化行政流程,本次備取人員資格,本校得保留其資格三個月(以公告日起算),保留期間如有游泳池救生員因故出缺時,得向備取人員依序徵詢應聘意願逕行聘用,不再重新甄選,惟公告後逾三個月時則另行辦理甄選。
  • 本校游泳池營運期間,經本校錄取之救生員,當年度表現優良且考績無「考核丙等不得續僱」之情況者,得續聘1年。
  • 本計畫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游泳池救生員相關規定辦理。
  • 詳情請參閱附件報名表及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