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114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提供薦送參加教師名單,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162號函辦理。
二、為充裕師資來源,教育部114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依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薦送旨揭教師名單俾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4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進修人數達25人,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順序通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四、有關薦送對象資格、排序原則請詳閱需求薦送表,事涉教師進修權益,請各校務必確實調查所屬教師意願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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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有意申請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本土語)的老師,請於11/11以前聯繫教學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