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8年11月8日(星期五)辦理108年度校園法律實務教師法治教育研習
說明:一、研習時間和地點:108年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時40分起至4時40分假安平區新南國小視聽中心(臺南市怡平路6號)辦理。
二、參加對象: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初任教師、學務人員及導師優先),國高中學校務必派1名教師參加;國小30班以上學校務必派1名教師參加,預計約120人。
三、報名時間:108年10月15日(上午7時)起至11月6日(中午12時)止,請至學習護照(http://e-learning.tn.edu.tw/)報名。研習代號:231270。
四、請各校惠予上述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課程安排:如附件。
六、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與研習人員事先(11月1日之後)至本局網頁>秘書室>文件下載區下載講義,並攜帶至研習場地;亦請自備環保杯。
七、全程參與核予學習護照研習時數3小時。
八、承辦人:秘書室林惠玲(2991111轉分機8326;網電:9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