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8條之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5條第2項,及CRPD身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4條第4款規定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前項班級導師,有優先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權利與義務」。
為提升本市班級導師特教知能,110學年度各校班上有特殊教育學生之普通班導師,請依學生障礙類別,於110年9月30日(四)前至教育部-特殊教育數位課程平臺參加研習。
●操作步驟:
1.至教育部-特殊教育數位課程平臺https://specialeduelearning.moe.edu.tw/mooc/index.php
至<會員登入>後完成<新會員註冊>。
2.註冊後至首頁依照班級所屬特教學生障礙類別搜尋課程,輸入關鍵字搜尋, 例如:自閉症、學習障礙、智能障礙、聽覺障礙…等等,瀏覽其相關課程進行修習。
●操作上若有問題請觀看以下教學影片:
1.教育部特殊教育專業發展數位課程平臺 - 註冊與時數取得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n4714zPtJ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Tv7cFsu4sE
◎請相關導師務必完成線上研習,若需查詢班級特殊生障礙類別請洽輔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