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 以下公告附件為ODF或PDF開放文件格式,
建議您安裝免費開源軟體http://zh-tw.libreoffice.org/download/libreoffice-still/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臺南市108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舉辦本比賽。
二、依據:10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四、承辦單位:
(一)普通班北區、美術班(不分區):南新國中。
(二)普通班南區:永康國小。
五、辦理方式:
(一)普通班:參加普通班組者,全市採南、北 2區方式辦理,分區方式如下,各區各類項錄取前 6名(第一名 1 名、第二名 2 名、第三名 3 名)參加全國決賽。
1.北 區:凡新營、柳營、鹽水、白河、後壁、東山、麻豆、下營、六甲、官田、大內、佳里、學甲、西港、七股、將軍、北門、善化、新市、安定、山上、安南等22區學校屬之。
2.南 區:凡新化、玉井、楠西、南化、左鎮、仁德、歸仁、關廟、龍崎、永康、北區、東區、安平區、中西區、南區等15區學校屬之。
(二)美術班:參加美術班組者,採全市共同評比方式,各類項各錄取前12名(第一名2名、第二名4名、第三名6名)作品參加全國決賽(書法作品除外),不另分區(美術班之資格認定,請參閱計畫第六條第(四)項規定)。
六、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
(一)組別及類別表:
組別 |
類別 |
應徵組別 |
---|---|---|
國小組 (本市公私立 國小學生) |
1.繪畫類 |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2.書法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
3.平面設計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美術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美術班組 |
|
4.漫畫類 |
||
5.水墨畫類 |
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 |
|
6.版畫類 |
||
國中組 (本市公私立國中、代用國中、國中附設補校、高中附設國中部、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 高中(職)組 (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進修學校、完全中學高中部及五專前三年學生) |
1.西畫類 |
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 國中美術班組、 高中(職)普通科組、 高中(職)美術(工)科(班)組(包括設計類科) |
2.書法類 |
||
3.平面設計類 |
||
4.漫畫類 |
||
5.水墨畫類 |
||
6.版畫類 |
(二)各組參加學生之年齡,國小組以不超過14足歲為限,國中組以不超過17足歲為限,高中(職)組以不超過20足歲為限(以108年12月31日為計算標準)。
(三)參賽者請依所屬組別參加比賽,如就讀美術班請參加「美術班組」,非美術班請參加「普通班組」。
(四)美術班資格說明:
1.國小、國中: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如分散式美術班、實驗美術班、藝術才能美術班等),凡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如素描、西畫、水墨畫、設計等)之事實者。
2.高中(職):高職設計群所有科、藝術群美術科、藝術群多媒體動畫科、藝術群時尚工藝科等;綜合高中二、三年級選修專門學程設計群。以上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
七、主題:依各校美術教育課程內容自由選定。
八、比賽方式:
(一)本比賽採先網路登記報名,再現場收件方式辦理(姓名有特殊字者請先自行造字再報名,可運用網路熱心朋友提供的 Windows7「True Type 造字程式」)。
(二)各類各組應徵作品皆由學校公開評審擇優統一送件比賽,不受理個人送件。
(三)網路登記報名:
1.報名期限:請各校於108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8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至報名網站http://art.tn.edu.tw/填寫參賽作品各項資料,請務必註明普通班或美術班,並於108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列印以下第2點相關資料。報名系統將於108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5時關閉,屆時將無法列印相關資料。未於期限內網路報名者,不受理現場報名及收件。
2.列印資料:
(1)報名表:一式二份,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書法類作品請以透明膠帶浮貼;若因報名表資料填列不完整(或有誤),致參賽作品權益受損,由送件學校自行負責。報名表範本(網路報名後會自動產出)及黏貼方式如附件1、2。
(2)作品清冊:請先行檢視名冊之正確性,並核完章後連同參賽作品送件,無附送清冊者,概不收件。清冊如有錯誤由送件學校自行負責,作品清冊範本如附件3(網路報名後會自動產出)。
(四)現場統一收件日期、地點及應繳資料:
1.收件日期:108年10月15日(星期二)、10月16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1)國小組:10月15日(星期二)。
(2)國中及高中(職)組:10月16日(星期三)。
(3)請參賽學校指派專人親自送達,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差)假。
2.收件地點:
(1)普通班北區、美術班:南新國中活動中心(地址: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65號,
電話:6563129#18,網路電話:101030)。
(2)普通班南區:永康國小禮堂(地址:710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37號 ,
電話:2324462#940,網電:312030)。
3.應繳資料:應徵參賽作品(背面需黏貼報名表二張)、作品清冊一份、切結書一份(如附件3、4)
4.現場收件不接受更改任何資料,若資料與網路登記不符者,以網路報名資料為準。
(五)各校應徵作品件數:
1.國小組:60班以下學校各類各組作品以7件為限、61班以上各類各組作品可增加至9件;設有美術班之學校,參加美術班組,各類各組作品可增加至12件。
2.國中組:30班以下學校各類各組作品以7件為限、31班以上各類各組作品可增加至9件;設有美術班之學校,參加美術班組,各類各組作品可增加至12件。
3.高中(職)組:每校各類各組作品以7件為限,惟設有美術(工)班(科)組(包括設計類科)之學校,參加美術(工)班(科)組(包括設計類科),各類各組作品可增加至12件。
4.上開班級數含分校,但不包含幼稚班、特教班及藝才班。
5.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 1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 1人(指導教師亦為 1 人),每人至多參加 2類。
(六)特別注意事項:
1.書法類校內初賽方式:由各校辦理校內現場書寫比賽,公開評審,並請各校將辦理書法初賽相關佐證資料留校備查。
2.書法類決賽各組前三名應參加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於永康國小禮堂舉行之現場書寫(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並將現場書寫之作品送決賽審查,詳如現場書寫簡章(附件5)。
3.凡於全市榮獲書法類初賽前三名者應參加決賽之書法現場書寫,除不可抗力因素函報經本局同意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頒獎狀。
4.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未參加現場書寫者,不予送件參加全國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