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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局109年12月23 日南市教社字第1091502111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就讀於本市各公私立國小6年級,且經本市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通過之特教生,每校提報1名為原則。
三、遴選人數:計30名。(倘若送件佐證資料無優良事蹟,或是僅有簡易介紹,則30個名額得不足額)。
四、推薦表內容、送件時間、地點等注意事項:
1.優良事蹟可填寫學生參加各項活動及競賽獲獎(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日常表現堪為模範之行為…等,另受限相關因素以致較少有獎項之兒童,可附生活照或是紀錄影片(5分鐘內)佐證。
2.紙本資料:請各校將申請表件(附件1)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1月12日(星期二)前寄送至永華特教中心黃惠瑜教師收(700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110特教模範兒童遴選」。(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並至教網中心公告系統線上填報系統第13013號填報。
3. 檢附身障證明。
五、檢附特教模範兒童推薦表(如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