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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ODF-CNS15251政府文件標準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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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陳鼎立 - 校園訊息公告 | 2021-12-20 | 點閱數: 280

一、依據: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規定辦理。
2.臺南市 110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
施計畫。
二、目的:協助本校特殊需求學生在校學習、生活自理、適應環境等事宜。
三、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四、工作內容:
1.配合本校特殊需求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含受傷、疾病、健康
維護工作)。
2.在教師督導下,配合教師教學需求,協助特殊需求學生在校之學習、評量與上下課及
校園生活等事項以及提供學生在校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3.維護特殊需求學生參與戶外教育教學活動之安全。
4.每日填寫工作日誌,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處理措施與成效等。
五、任用期間:
1.實際服務日數及時數依本市教育局核定補助時數經費辦理,經費由市府專款助,惟
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僱。
2.預計 111 年 1 月起聘日起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
六、遴用相關規定:
1.本案僱用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
每小時以 168 元計,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服務時數依實際情況做適度調整。
2.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勞退金由本市教育局特幼科核定額
度內勻支。
3.錄取者經進用,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並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專業團體辦理
之在職進修活動。
4.本期受聘之助理員如表現良好經本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知者,依市府核定
經費後,可優先續聘為 111 年度 9~12 月特殊需求學生助理員。
七、報名資格: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 6 條規定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八、報名日期:即日起到 110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4 點前截止。
九、地點及連絡電話:本校教務處。地址:臺南市安南區城北路 195 號。

電話: 06-2577645 轉 841 。
十、報名方式:因應新冠肺炎防疫規定,本次甄選採電子郵件報名,請填妥報名表與切結書(如附件)連同國民身份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明影本電子檔寄送至 e-mail
信箱 plait0216@gmail.com


十一、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經甄選小組審核資格。
2.口試審查,依面試擇優錄取。(依報名次序口試,請於四點前於教務處
報到;口試時間: 110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二下 4 點 20 分)。
3.甄選當日請攜帶所有證件正本。
十二、錄取公佈: 110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四點前於本校網站及教育局公告系統公布
錄取名單,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由備取人員依序
遞補。
十三、注意事項:
1.本案係屬「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
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2.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3.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教務處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依序通知備
取人員遞補之。
4.錄取應聘時段後,同時段請勿再至他校應聘。
5.錄取人員需參加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相關研習。
6.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7.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
消其資格。
8.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需更改,將另行公
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cps.tn.edu.tw/)最新消息。

9.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符合職業安全相關法令之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10.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四、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五、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資源班陳鼎立老師,電話 06-2577645#841
本校教務處王郁菁主任, 電話 06-257764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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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喻樂於承擔艱苦的事情。(飴,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