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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東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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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鎮宇 - 最新 | 2018-01-11 | 點閱數: 666

相關辦法如附件,由公告請至 107 年 3 月 5 日截止收件。

依本校辦法第三點說明

選拔方式:

    1、六年級各班推選一名學生參加學校複選,班級比照學校複評標準,複選由審查小組(六年級學年導師、四處室主任、校長)審核。

    2、學校複選依校內初評評比,同分數學生的排序,以學校其他獎狀(或表現)的總分高者排序在前。

    3、市模範兒童與校內模範生不重複。

    4、參加選拔者於規定時間內備妥相關文件及初評表送學務處檢核。

其它要點可參閱辦法

  • 東光國小107年度「市模範兒童校內初選」評分表.doc
    1) 東光國小107年度「市模範兒童校內初選」評分表.doc
  • 臺南市東光國小107學年度「市模範兒童校內初選」實施辦法.doc
    2) 臺南市東光國小107學年度「市模範兒童校內初選」實施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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