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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東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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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文惠 - 學務 | 2021-09-03 | 點閱數: 529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10年8月24日經標二字第11020005310號函辦理。

二、查國內106年11月、107年7月及109年9月及110年7月間分別發生計5起幼兒及國小學童誤吞食「巴克球益智磁鐵組」(下稱巴克球)致傷害之案例,因巴克球對兒童屬高風險商品,就該商品管理及規定,說明如下:

「巴克球」為整套、整組、多顆(即二個以上)或搭配相關組合配件之磁鐵組,可供兒童任意排列組合玩耍使用,屬「磁性玩具」範圍之一。

自108年10月1日起將「巴克球」列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進口及國內生產之玩具商品皆須經檢驗符合規定,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能於國內市場陳列銷售,未符合前述規定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論處。

三、鑑於前揭事故案例頻傳,為降低兒童在使用含有磁性、小物件(配件)玩具之風險性,請各校(園)利用宣導資料(如附件)加強對幼兒及學童的教育宣導,以保護兒童安全。

 

 

  • 磁性小物件玩具宣導.pdf
    1) 磁性小物件玩具宣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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